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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建管处关于市区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1-28     浏览:1895

建管字〔2023〕121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强化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市场行为,根据市住建局、人社局、公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市发〔2023〕283号)要求,我处组织开展了市区在建工程项目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企业自查基础上,我处通过查阅现场工程资料、询问项目管理负责人、查看实名制监管平台数据等方式,对31个在建项目(包括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建筑市场综合检查项目)专业分包、实名制考勤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等建筑市场行为,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81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对涉嫌建设单位违规发包的1个项目线索移交到执法部门处理。除涉嫌违规发包问题线索外,其他问题均已整改复查完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个别项目总监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不能正常到岗履职。如绿城春江明月(安吉信达公司)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不在岗;雨润中央新城四期 A标段12#、13#、14#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在岗。

(二)实名制考勤管理工作不到位。表现在:施工现场实名制考勤更新率虽然达标,但日均考勤人数偏少,特别是项目管理人员参与考勤的人数偏低。同时,施工作业班组人员没有实行进退场动态管理。如三志华东智慧供应链运营中心项目。

(三)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不规范。少数工程项目市场行为资料未落实专人负责专档管理,检查被要求提供资料时,现场四处翻找,东拼西凑。

三、检查意见

(一)对此次检查中工程项目管理较好提出表扬

1.安庆市东部新城 YJ10单元0604地块项目 S1#、S2#、P1#、16#、17#楼(徽创力高)。建设单位:安庆创瑞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永安初级中学工程项目、安庆市东部新城 DQ02-0603a地块(金地邦泰•城市星光项目)一期18#楼、19#楼、22#楼、23#楼、27#楼、30#楼、D4#楼、地下车库二区。建设单位:安庆市铭泰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省盛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庆市皖厦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对此次检查中工程项目管理较差、存在问题较多的给予曝光,落实差别化管理措施

1.雨润中央新城四期 A标段12#、13#、14#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建设单位:安徽雨润地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翔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绿城春江明月。建设单位:安庆冠宏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吉信达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庆市皖厦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三志华东智慧供应链运营中心项目。建设单位:安徽鑫三志供应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西六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庆市高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4.安庆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 A-15地块三期和 C-4地块B区还建安置房工程项目-C-4地块B区还建安置房工程-1#-3#楼、5#-11#楼、1#、2#配电房、社区配套、非人防地下车库。建设单位:安庆大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安庆市东部新城 YJ10单元0604地块项目 3#、5#、6#、10-13#、15#楼,幼儿园、二标段地下车库(徽创力高)。建设单位:安庆创瑞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泽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举一反三,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建设单位要切实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首要责任,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重点考查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监理部)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

3.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管理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实名制考勤工作责任,所有人员(包括建设、监理单位)都必须通过“门禁”考勤进入施工现场,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断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4.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等监督检查,对问题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

我处将持续开展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各类日常工地巡查、检查中,围绕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高质量发展。


安庆市建筑管理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