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中心
通知公告

市建管处关于岁末年初在建工程安全生产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4-01-10     浏览:1068

建管字〔2024〕2号

市区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市住建局工作部署,2023年12月中旬我处组织开展了岁末年初在建工程安全生产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月15日至22日,市建管处班子成员带队,会同质量安全专家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市本级监管的56个在建项目(将施工许可证列明的70余个项目合并)开展了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市场行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以及文明施工等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250个,其中重大安全隐患3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8份,立即整改通知书2份,暂停施工整改通知书6份。截至2024年1月2日,所有项目已提交整改回复,其中已复查销项的9个(同意复工的4个)。

从本次检查的情况看,在建工程项目各方主体都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业工人定期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大部分工地都按要求开展两级安全生产检查,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基本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资料基本齐全并整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基本能够按要求编制和实施,危大工程管理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市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创建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有的还较为突出。如: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安全措施经费未单独列支,安全资金投入不足;人员三级教育记录不全;一些项目在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上有差距,存在时松时紧现象;部分项目临时施工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甚至存在乱拉乱接现象;部分模板脚手架搭设与规范要求有差距,存在连墙件、脚手板设置不全,架体与建筑物间距过大等情况;一些项目现场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有的灭火器过期失效;个别项目存在施工升降机吊笼安全门配重块采用扣件代替、施工升降机安全门限位器失效等突出隐患,个别项目扬尘污染问题严重。

三、处理意见

(一)对以下现场安全管理较好的项目给予表扬

1.宜秀区大龙山镇永安初级中学工程项目1#-4#教学楼工程,施工单位: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徽创力高政务未来,施工单位: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安庆市市区公共停车场 PPP项目-孝肃路停车场,施工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三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对以下现场安全管理较差的项目予以曝光

1.三志华东智慧供应链运营中心项目,施工单位:江西六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庆市高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万兴2021013号地块项目(万兴祥生•宜城未来),施工总包单位:安徽万嵘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迎江区 LC02-0105地块绿城项目,施工单位:允诚(贵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庆市皖厦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4.金地邦泰城市星光项目二期,施工单位:安徽省盛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庆市皖厦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5.安庆丰大宜康府(南区)项目,施工单位:安徽双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湖滨菜市场居民楼应急维修及改造提升工程 EPC项目,施工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庆市天柱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7.谐水湾三期项目,施工单位:安徽省乔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庆市高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项目的监管等级一律调整为 C级。其中,三志华东智慧供应链运营中心、万兴祥生•宜城未来项目问题较突出,且涉嫌违法违规,已将相关线索移交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落实问题整改。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全面整改到位,落实整改闭环。在此基础上,结合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从项目部制度建设、内控机制、日常管理和资金投入等方面全面梳理,找准问题症结,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全面提升项目安全管理水平。我处将对各项目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复查,逐项销号。

(二)整治共性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在模板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扬尘防治等方面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我处将在今年上半年分阶段有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主要措施包括:一是组织集中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二是开展专项大检查,发现一批问题,查处一批企业和项目,进一步压实专业分包单位责任,提升专业工程施工安全整体水平。同时将以上共性问题作为日常巡查督促的重点,多措并举,争取尽快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请各参建单位给与支持配合,与监管部门同向发力,打好共性问题集中整治攻坚战。

(三)坚持严管重罚。我处将始终把信用惩戒、差别化监管和行政处罚作为惩治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手段,对重视不够、隐患突出的项目和单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压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安庆市建筑管理处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