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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建管处关于开展市区在建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7     浏览:1167


建管字〔2024〕58号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提升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模板脚手架搭设及施工用电方面的共性问题,在4月2日开展专项培训的基础上,决定围绕模板脚手架搭设及施工用电方面开展在建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检查整治。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处监管的市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重点检查模板脚手架搭设、使用管理以及施工用电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二、检查时间

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底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5月8日至5月15日,施工总包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整改闭环记录。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的监督指导,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监督检查阶段:2024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市建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视情采取通报、约谈、调整监管等级、直至采取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处理,并督促问题整改闭环。

三、检查内容

(一)模板脚手架搭设检查

1.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论证情况,是否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2.脚手架搭设、拆除、使用等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应资质。

3.脚手架材料的选用、搭设质量、连接节点、安全防护措施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脚手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施工用电检查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包括专项施工方案、检查验收记录、电工维修工作记录等。2.临时用电布置与专项施工方案的一致性,是否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总配电房(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

4.外电线路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1.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执行本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开展脚手架和安全用电专项检查工作,共同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贡献力量。

附件:建设工程现场施工安全检查表


安庆市建筑管理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