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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建管处关于开展市本级在建项目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4     浏览:998

建管字〔2024〕115号

市本级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24年8月11日20时51分,南水北调“四县一区”东线工程长垣段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造成5人死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市和市住建局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处决定立即在市本级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范围

我处将组成两个检查组,自即日起对市本级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单位落实季检、月检、周检制度情况;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新入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安全培训情况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使用情况等。对于检查发现关键人员在岗履职问题突出的项目,要同步核查责任主体市场行为。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大模板、临时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建档和公示情况以及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起重设备监测和日常维护情况。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管控情况。施工现场土方开挖、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执行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和组织实施情况。

(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情况;施工现场围挡封闭情况,临边、洞口、电梯井口防护情况;安全警示标志牌设置情况;施工临时用电设置等情况。

(五)现场文明施工情况。以施工围挡、出入口设置、土方开挖及裸土覆盖、洒水降尘、主要出入口道路硬化、外出车辆冲洗、散装水泥储罐控尘等为重点,检查项目落实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各项措施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积极自查自纠。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争取问题早发现、早整治,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严格工作标准,确保工作质量。各检查组要按照工作分工,按照检查内容、标准认真检查,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确保问题隐患能及时得到发现,及时交办整改,及时对单销号。

(三)强化结果运用,依法依规处理。针对在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分类处理到位。对属于一般性问题,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落实闭环;对工作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视问题性质采取通报、约谈、调整监管类别、信用扣分等方式惩戒;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移交执法部门查处。对移交查处的项目在评先评优、申报标准化示范项目工作中实施一票否决。

附件:建设工程现场施工安全检查表


安庆市建筑管理处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