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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建管处关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0-21     浏览:927

建管字〔2024〕155号

市本级在建住宅工程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落实2024年“质量月”活动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住宅工程常见问题有效防治,根据《市建管处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建管字〔2024〕137号)要求,9月下旬我处随机抽取市本级六个在建住宅工程开展了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共检查市区在建住宅工程项目6个,发现问题34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目前问题已经整改完毕。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项目参建各方质量行为比较规范,能够较好地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但少数工地相关责任单位质量意识淡薄、主体责任未得到有效落实,导致现场质量管控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方面。个别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过程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不全面,落实质量问题整改不彻底等。

(二)工程实体质量方面。个别项目存在地下室墙板局部有裂纹和渗漏点,构造柱钢筋偏位,混凝土成型存在振捣不密实、蜂窝麻面、裂缝、露筋现象,砌体灰缝施工不规范,阴阳角不顺直、垂直度存在偏差,梁下后塞口施工不规范,门窗洞口塞缝不密实等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按要求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全面履行工程协调管理及质量管理职责,督促参建单位履行法定责任和合同义务,提高住宅工程的交付品质。

(二)规范开展分户验收和开放日工作。落实《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建质〔2010〕92号)文件要求,发挥分户验收及业主开放日对住宅工程质量的促进作用。

(三)聚焦住宅工程多发质量问题的管控。各参建单位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地库、外墙和保温、楼地面、屋面、门窗等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过程验收和自查,切实做好多发质量问题的预防和治理工作。

(四)加大监管力度。我处将加强对住宅工程的日常监督巡查力度,对检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加强跟踪督查,对不落实质量责任、存在违规行为造成现场质量隐患的责任单位,将责令其整改并严肃查处。



安庆市建筑管理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