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中心
通知公告

市建管处关于文教花园二期项目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26     浏览:1542

建管字〔2025〕13号

各相关单位:

近期,我处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中发现,文教花园二期项目存在未开展周边环境调查、未委托开展基坑监测、未按照基坑支护设计方案组织施工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为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依据《安庆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处理如下:

一、给予建设单位安徽洪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方宝进,施工单位安庆市洪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谢昊,监理单位安庆市高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苏晨全市警示通报;

二、给予建设单位安徽洪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三次(行为代码:A-6-01,A-6-04,A-1-04),扣减信用分值14分;

三、给予施工单位安庆市洪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三次(行为代码:B-3-03,B-4-16,B-3-03),扣减信用分值12分;

四、给予监理单位安庆市高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行为代码:C-3-11),扣减信用分值5分;

五、给予项目经理谢昊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行为代码:G-6-01),扣减信用分值4分;

六、给予总监理工程师苏晨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行为代码:H-2-08),扣减信用分值3分;

以上不良行为信息发布期限12个月;

此外,为落实差别化管理,已将该项目的监管等级调整为 C级,列为重点监管范围;同时对以上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机构依法查处。

希望各相关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规程,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管控,做到履职尽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特此通报。



安庆市建筑管理处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