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安庆市区建筑工地青岛来(返)人员信息摸排和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3 浏览:1971
关于立即开展安庆市区建筑工地青岛来(返)人员信息摸排和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区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第2020101256号工作指令和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9号工作指令要求,先就加强市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涉疫信息摸排
全面开展青岛来(返)我市建筑工地人员信息摸排工作。
1.摸排对象。9月27日以来从青岛来(返) 人员,特别是以下五类人员:①到过青岛市胸科医院;②接触过医院病人;③与青岛检测阳性者有过接触的人员;④到过青岛市中心医院急诊科的人员;⑤在青岛乘坐过鲁UT4923出租车的人员。
2.摸排主要内容。上述人员姓名、所在项目名称、来(返)的来宜时间、是否落实核算检测和隔离措施,是否属于5类人员等信息。
二、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9月27日以来从青岛来(返) 人员要掌握其身体状况、及时开展核酸检测,进行健康随访。特别是针对“五类人员”,要立即安排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进行3次核酸检测;做到“应隔尽隔”、“应检尽检”,确保一个不漏。
三、加强信息报送
1.报送主体。市区各在建项目的总包单位为信息报送主体,建设、监理单位须配合总包单位进行摸排。同时,建设单位应做好项目参建单位协调工作。
2.信息报送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首次报送要求在10月14日下午3点前报送至疫情防控包保单位(见附件一),今后每日下午3点前报送。
请各单位杜绝麻痹大意思想,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摸排工作。如发现漏报、瞒报现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所建项目将实施差别化管理。
附件:1.《市区建筑工地防疫包保表》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