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处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0 浏览:2179
建管字〔2021〕82号
市区各有关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规范化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关于全面加强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宜疫控办〔2021〕65号)文件要求,我处制作了《市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检(自)查表》和《市区建筑工地从业人员“一人一档”信息采集表》(见附件),现予印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疫情防控基础工作。各项目每天安排专人按照“检(自)表”内容开展自查,自查结果由检查人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留存备查。检查表每日在微信工作群报送,“一人一档”信息采集表作为工地人员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做到动态更新完善,留存备查。
二、强化问题整改。针对自查发现问题,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整改完成后落实验收手续,确保整改到位。
三、强化监管。我处将按照检查内容和标准,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项目,采取约谈、通报、暂停施工等整改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移交查处。
安庆市建筑管理处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