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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建管处关于开展市区在建工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4     浏览:503

建管字〔2021〕92号

市区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安装(维保)单位:

为深刻汲取安庆市太湖县“9.5”翻车伤亡事故教训,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宜政明电〔2021〕3号)以及市住建局部署要求,决定立即开展市区在建工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处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建筑起重设备。

二、检查方式

在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专项监督检查。检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少于项目总数(仅限于有起重设备的项目)的20%。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工程实体和内业资料两个部分。重点检查在建工地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技术档案、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安全状况以及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等。

四、时间安排

1.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企业自即日起,对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资料留存备查。

2.监督检查阶段:我处自9月17日起将对在建工地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现场督查。

五、工作要求

1.各项目主体单位要充分认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以太湖“9.5”事故和今年我省发生的建筑事故安全事故教训为鉴,牢筑安全红线,增强防范风险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立即组织排查在建工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找准问题,整改到位、不留隐患。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2.市建管处将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检查企业是否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是否立即整改到位,尤其是起重机械安装(维保)企业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并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立即整改,提请市住建局采取停工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通报。

 

安庆市建筑管理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