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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建管处关于2021年市委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18     浏览:1022

建管字〔2021〕117号

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9月中下旬,市委专项巡察组对我市建设市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并随机抽取了有关在建工程进行明察暗访。现将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危大工程管理方面。个别项目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未编制;个别项目验收不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的要求。

2.安全隐患排查方面。一是基坑防护方面。个别项目基坑坑边堆载较大;部分项目护坡不到位。二是安全防护方面。部分项目临边防护不到位。三是设施设备方面。个别项目临时作业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个别项目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个别项目施工通道未设置防护棚。四是工地消防安全方面。个别项目施工楼层未按要求敷设消防设施;部分项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未设置或被占用;部分项目室外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未设置。

3.制度落实及人员管理方面。个别项目安全例会未常态化开展;部分项目关键人员不在岗;部分项目三级教育不及时。

4.建设程序方面。个别项目存在落实工程项目变更制度不到位。

上述问题涉及以下在建项目:

(一)金地邦泰城市星光工程

建设单位:安庆市铭泰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庆市皖厦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问题:1.基坑坑边材料堆载较大,基坑东南角护坡不到位。2.本项目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未进行编制。

(二)安庆万达广场项目工程

建设单位:安庆万达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三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1.D9#楼附着升降脚手架支座仅配置一只锚固螺栓,悬挑的支座未设置斜拉杆。2.D9#楼存在局部临边防护栏杆缺失,洞口盖板和竖向洞口拦网固定不牢固,电梯井水平硬防护缺失。3.室外消防环管上未按要求设置室外消火栓;景观示范区占用了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三)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实验剧场工程

建设单位:安徽黄梅戏学校

施工单位:安庆市新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丰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问题:1.实验剧场二层钢结构看台,悬挑主梁与短板链接焊缝不符合GB50205-2020要求,悬挑梁梁端未能安装在框架柱上,不满足整体承载的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应进行拆除或加固处理。2.实验剧场楼体外墙装饰面层大面积脱落,存在安全隐患。

(四)安庆弘阳广场商业项目工程

建设单位:安庆弘阳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徽华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合肥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1.检查时项目经理不在岗,涉嫌长期不到岗履职,未参加监理例会,未组织工地安全检查,未组织隐患排查整改。2.相关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施工单位未对2021年4月之后监理通知单进行整改回复,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未进行隐患整改情况未及时上报主管部门。3.检查时项目总监不在岗,经查同时在合肥某项目担任总监,违反《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建市〔2014〕186号)“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之规定。4.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卡未登记受教育人(蒋昌衍、吴保根等)身份信息。有考评材料,未见考评成绩。5.安全例会未常态化开展,现场未见相关记录。6.危大工程的验收不符合37号令的要求。7.施工现场发现违章作业:(1)活动架移动过程中载人且人员高空作业未佩挂安全绳;(2)接料平台堆载不符合规范要求。8.临时作业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9.施工楼层未按要求敷设消防设施,手提灭火器数量偏少且压力不足,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10.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不到位。

(五)安庆市袁江村棚户区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安庆市大观区重点工程建设处

施工单位:安徽至开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庆市双建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问题:1.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变更未完成流程,施工许可证上的项目经理“吴耿”未参加监理例会,多处签字处签名不一致。2.检查操作工人的三级教育发现相关技术工种(架子工、电工)进入工地的时间滞后于项目分部工程进度,三级教育不及时,留下安全隐患。3.现场检查未见安全常态化检查记录。4.脚手架工程:(1)悬挑脚手架底层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未封闭;(2)悬挑钢梁锚固段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3)架体连墙件段设置严重不足,不满足方案要求。5.未按规范要求留设施工通道并搭设防护棚。6.外架转折段外立面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

(六)安庆之星项目工程

建设单位:安庆栢景置地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合肥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在建高层建筑工程未按要求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施工现场未设置室内外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被通报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问题整改专班,细化分解任务,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确保问题见底清零,按时整改到位。市区其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也要以此为鉴,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施工安全各项制度,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市区施工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2.全面排查,立查立改。被通报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针对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对单销号,落实整改。同时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重点围绕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等设施设备和关键部位要加大排查力度,切实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严格监管,依法处我处将持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工程项目,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信用惩戒,移交行政处罚等措施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

特此通知。

 

安庆市建筑管理处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