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处关于市区在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20 浏览:949
建管字〔2022〕10号
市区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扎实做好市委安全生产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强化市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安全监管,根据《市建管处关于市区在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建管字〔2021〕116号)要求,2022年1月初我处组织开展了市区在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对象为市区所有在建的政府投资项目,共16个。由我处抽调安全专家具体组织实施,检查内容包括现场质量安全状况和项目内业资料管理等。检查共发现问题21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截止目前,4个项目已整改结束。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在建项目安全状态基本可控,能够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落实闭环管理。但少数在建项目责任单位依然存在安全意识松懈、未能有效落实主体责任的问题,导致现场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项目安全控制工作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现场安全方面
1.临时用电方面:个别项目现场未设置配电房;部分项目配电箱未设置重复接地、机具未接零线保护;部分配电箱标识不清,电缆线随地拉线,无消防器材。
2.脚手架方面:部分项目外墙缺立杆,开口处未封堵或加固处理,钢笆铺设不连续或漏铺,底层安全网未封堵。
3.模板支撑:个别项目横向扫地杆缺失,可调支托未采用双钢管,悬空模板未及时拆除,内架未设置剪刀撑。
4.临边防护方面:部分项目存在临边防护不到位,不能有效的形成安全防护,个别项目存在安全通道防护不到位的现象。
5.设备方面:个别项目未提供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自检报告,存在塔吊部分螺栓松动现象,物料提升机操作棚无防雨措施。
6.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方面:部分项目施工扬尘治理不到位,其中裸土覆盖不到位、材料堆放杂乱的问题较为突出;个别项目存在临时围挡损坏,修复不及时。
(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方面
个别项目责任单位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过程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责任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交底不到位,安全关键岗位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安全检查记录不齐全,不能及时有效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等。
三、具体项目情况
(一)此次检查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现场管理较好的项目安庆市中医医院(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续建项目暨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处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此次检查中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较差,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的项目安庆市迎江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养老公寓、介护中心、服务中心、康疗中心及地下车库
建设单位: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公司
施工单位:福建三建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安庆市营造建设监理公司
四、工作要求
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稳定,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意识,狠抓首要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落实,以危大工程为施工安全重点,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报。
安庆市建筑管理处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