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处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0 浏览:1028
建管字〔2022〕11号
市区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极端恶劣天气频仍,加之春节前后项目经历停(复)工过程,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为有效控制安全风险,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的通知》(庆安全〔2022〕1号)要求和市住建局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岁末年初市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受新冠疫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和停(复)等因素影响,在建项目安全风险加大。各相关单位要增强忧患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管理和应急值守,全力以赴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二、硬化工作举措,推动安全隐患有效治理
(一)以危大工程为重点,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目要结合项目规模特点、气象水文、周边环境等因素,以危大工程为重点,综合分析研判项目安全风险点和危险源,列出主要风险管控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抓住项目安全生产的牛鼻子。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管控和整改措施,加强全过程巡查管控,对单管控整改,适时落实干预措施,及时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以节前停工和节后复工为重要节点,做好春节前后工地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收好尾。项目停工前,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脚手架、临时用电、起重设备、基坑工程等开展全面检查,落实加固和维护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同时,还要落实文明施工要求,保持施工场地内井然有序,工地大门及周边环境整洁干净。停工期间,安排好施工现场值班值守,加强门卫管理和工地安全巡查,有深基坑的项目,还要持续开展监测和数据分析。春节期间连续施工的项目,相关责任主体要落实管理人员在岗在干,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避免责任落空。二是开好头。节后复工前,首先由建设、施工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其次,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和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全面排查,突出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设施等危大工程和重要设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全面整改到位,消除隐患。
(三)常态化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各建筑工地应结合项目实际,严格用工实名制登记、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查验“健康码”、体温测量、防疫物资储备、定期消杀等各项措施,常态化落实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和报告制度,特别是要做好复工期间人员排查登记和有序进场管理,完善“一人一档”台账,确保在建工地疫情防控有力有效。
三、依法依规办理停复工手续
(一)工程项目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处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提交《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报告》(附件1)、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措施相关资料和项目值班表,我处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并对该项目中止施工安全监督。
(二)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我处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提交《复工条件验收报告》(附件2)和施工现场复工条件验收报告等资料,经查验符合复工条件的,我处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对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安全监督。
四、强化应急值守
各项目要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合理安排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力量,畅通信息通联渠道。要加强停工期间日常安全巡查,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有效处置。
春节前后,我处将开展随机抽查。对不落实上述要求的项目和企业,一经发现,将采取通报、约谈、记不良记录等措施予以惩戒;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移交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1: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报告
附件2:复工条件验收报告
安庆市建筑管理处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