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处关于印发深化作风建设“六不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7 浏览:2016
建管字〔2022〕86号
各相关单位,处各科室:
为扎实推进“一改两为”作风建设,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按照“依法监督、热情服务、勤政廉洁”的要求,市建管处制定了以下关于深化作风建设“六不准”,请全体职工共同遵守。
一、不准擅离职守,不得在工作期间从事炒股、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不准“虚躲推冷粗假”,不得对职责范围工作事项拒不办理或拖延办理,推诿扯皮,对发现的问题、风险、隐患不及时汇报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不准利用工作之机收受服务对象各种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不得在任何单位报销因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不准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出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五、不准向服务对象推销建筑设备、产品、材料或介绍施工队伍承揽业务等活动,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六、不准借用、占用服务对象的车辆等财产,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工作日中餐饮酒。
请广大服务对象支持配合我处相关工作,若发现我处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要求的,可采取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举报反映。
举报地址:
孝肃路168号市住建局办公大楼十三楼,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孝肃路168号市住建局办公大楼十二楼,市建管处办公室。
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0556-5701623、5701696;市建管处办公室,0556-5515692。
举报邮箱:
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zzjjz623@163.com;市建管处办公室,aqzljd@163.com
安庆市建筑管理处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