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处关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5-08 浏览:505
建管字〔2023〕36号
市区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推进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提高我市工程建设质量水平,解决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投诉反映的突出问题,根据《市建管处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专项检查活动通知》(建管字〔2023〕28号)要求,4月初,我处对市区所有在建住宅工程开展了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市区在建住宅工程项目26个,发现问题76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5份,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项目参建各方质量行为比较规范,能够较好地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但少数工地相关责任单位质量意识淡薄、主体责任未得到有效落实,导致现场质量管控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方面
个别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过程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交底流于形式,落实质量问题整改不彻底等。
(二)工程实体质量方面
1.工程常见问题仍然存在,工程实体混凝土夹渣、烂根、蜂窝麻面、漏筋、修补等问题较突出;
2.部分项目门墙垛、门窗洞口边部处理等问题未依照《安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进行处理;
3.部分项目砌体存在裂缝,抹灰层处理不到位、墙体上口塞缝不规范;
4.部分项目卫生间止水翻梁未能一次浇筑成型;部分翻梁与楼板交接处存在蜂窝、满面现象;
5.部分项目防水材料成品保护不到位;
6.个别项目外墙架眼、悬挑槽钢眼封堵施工不规范;
7.少数项目存在地库渗漏的现象。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整改。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要求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整改、逐条销号。我处将适时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整改回头看,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同时,对本次检查中较差的项目和单位,我处将实行差异化管理措施。
(二)严格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体现行业质量水平,要抓好源头治理,提高设计质量。建设单位牵头,督促设计单位根据治理的内容,有针对性地深化设计,逐步形成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的设计专篇,进一步提高设计质量,从而达到源头治理的目的。
(三)推广样板法施工。施工单位在大面积施工前,应始终贯彻样板引路的原则,将样板施工与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相结合,大力推进裂缝、渗漏、电气等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质量水平。
安庆市建筑管理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