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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建管处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浏览:760

建管字〔2023〕89号

市本级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狠抓规章制度执行,狠抓常态化监管”要求,着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排查治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省安委办、省住建厅关于《安徽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方案〉 的通知》(皖安办〔2023〕2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市住建局工作要求,决定开展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按照工程风险类别和差别化监管要求,本次检查范围为市本级被列为 B类、C类监管的在建工程项目。

二、检查时间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5日—9月10日)

各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应要认真开展排查自查,做到自查全覆盖、无死角。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建立自查工作台账,自查资料要留存备查。

(二)监督检查阶段(9月10日—9月30日)

我处组织相关专家成立2个检查组,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检查范围内的所有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是否严格落实首要责任,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检查或考核;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各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使用情况等。

(二)工程质量管控情况。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和审查情况;见证取样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施工情况;是否存在擅自修改设计文件、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等行为;分部分项及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情况;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情况等。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高大模板、临时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建档和公示情况。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起重设备检测和日常维护情况。

(四)危大工程施工管控情况。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审、专家论证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施工用电、安全防护、动火作业等情况。施工用电搭设及动火作业是否规范;临边及“五口”防护情况;安全警示标牌设置情况;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情况;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等。

(六)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情况。施工围挡封闭以及公益广告是否符合要求;现场视频监控落实情况;现场材料堆放及场容整洁情况;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管控情况等。

(七)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建立健全现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开展“三级”安全教育;是否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形成书面记录资料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受检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切实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其他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统一部署,周密安排。

(二)严格程序,确保实效。各责任单位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制定自查方案,责任到人,全面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并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清单,确保整改到位。

(三)严格执法,依法追责。对在本次整治活动中发现项目责任单位自查自纠工作不到位、问题隐患整改不力、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的,我处将依据情节轻重,对照《安庆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信用惩戒、移交行政处罚等手段进行严厉查处。本次检查结果将及时对外公开。

附件:1.检查项目名单(B类、C类)

    2.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表

安庆市建筑管理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