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1.负责业务科室代拟对外公文的文字核稿、格式审查及印制分发工作,做好单位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
2.负责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
3.负责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等单位日常工作;
4.负责党支部印章、行政印章、对外行政介绍信等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单位领导班子决定事项的安排落实和督查督办工作;
6.负责单位职工教育、培训和人事、年度考核工作,承担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7.负责受理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类投诉、举报,牵头组织落实网络问政平台、政民互动、领导信箱、政府热线等网络舆情回复督办工作和单位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工作;
8.负责招商引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乡村振兴、双拥、保密、文明创建、综治(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应急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9.负责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单位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登记、分配、统计、管理、核销等实物管理工作;
10.负责车辆管理工作;
11.负责单位文书档案归纳整理工作;负责单位各类档案的归档保管、调阅及业务指导工作;
12.完成处支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财务科
1.负责单位党建、群团组织建设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1)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决议、重要会议精神等;
(2)负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
(3)负责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的落实,抓好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努力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勤政廉政能力;
(4)负责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负责党建学习计划的制订、集中学习研讨的组织、学习资料的分发、学习成果的总结整理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6)负责党员党费的核定和收缴,做好年度全国党员信息系统统计工作。
2.负责单位预决算编报和预算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
3.负责单位票据管理和日常经费报销,职工工资、公积金、医保、养老金、奖金的计提申报和发放,职工个人所得税申报扣缴,每月财务报表的编报等财务管理工作;
4.负责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和政府资产报表、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做好财政供给人员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和债务监测系统债务申报工作;
5.负责处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及财政固定资产平台维护;
6.负责财务档案归纳整理工作;
7.完成处支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
1.负责制订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档案;
2.负责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对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3.负责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以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4.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工作;
5.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6.完成处支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
1.负责本市行政区划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师市场行为及执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2.定期采集发布建设工程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等工程造价指标、指数;
3.承担造价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计价依据的咨询释疑工作,调解处理工程造价方面的争议和纠纷;
4.依法记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违法处理结果等,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
5.负责工程造价管理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6.完成处支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建筑市场管理科
1.负责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工程质量检测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资质资格核查和日常监管;
2.承担建筑业企业统计工作;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防欠保支工作;
4.负责对工程实施阶段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管,落实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管理;
5.完成处支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工程技术和消防验收科
1.牵头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消防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与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开展相应宣传培训工作;
2.负责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消防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3.负责指导和推广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4.负责实施推进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相关工作,承担各类创优工程评选工作;
5.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统计、总结、信息宣传工作;
7.完成处支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根据市住建局工作安排,做好消防工程相关监管工作。
七、特种设备管理科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负责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受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告知工作;
4.负责建筑管理信息技术运用,承担建筑工地信息化工作;
5.完成处支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墙散服务科
1.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实施相关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2.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初审确认;
3.开展新型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品质量抽查工作;
4.定期整理报送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生产销售等统计报表;
5.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6.完成处支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