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处关于开展市本级建设工程项目欠薪欠款问题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3 浏览:1575
建管字〔2024〕139号
市本级在建工程项目部、各施工企业:
根据市住建局《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欠款欠薪问题排查有关工作的函〉》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就开展市本级建设工程项目欠款欠薪问题排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一)企业排查。从即日起到2024年10月9日止,各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对建设项目欠款欠薪问题自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3,于10月10日前报送到市建管处建筑市场管理科。
(二)监督检查。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15日,我处将根据企业或在建工程项目部自查情况,再逐一摸排,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排查范围
(一)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今年以来已竣工(完工)的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本年度内停工及烂尾的项目;
(四)市区内大型民营建筑业企业。
三、排查内容
(一)项目欠薪问题;
(二)实名制管理等防欠治欠基本制度落实情况;
(三)大型民营企业拖欠中小型企业账款问题(详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工程项目欠款欠薪问题,全面梳理、认真排查。重点排查建筑工人实名制、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户、施工过程结算、维权公示等防欠治欠核心制度落地见效情况,坚持早发现、早谋划、早解决,确保欠薪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
(二)依法分类处置。坚持施工总承包单位负总责的原则,同时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资性工程款。对于因违法分包、转包、违法发包、挂靠等行为引发的拖欠工资问题,将严格实行“一案多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同时,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我处将把欠款欠薪负有责任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列入农民工工资异常名录,并在招投标、评优评先等方面采取惩戒措施。
附件1: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欠款欠薪情况排查整改统计表及防欠治欠长效机制落实情况统计表
附件2: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欠治欠长效机制落实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