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处关于开展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7 浏览:1003
建管字〔2022〕16号
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办件排查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市区公路工程总承包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市区已取得公路工程总承包一、二、三资质的施工企业(含兼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二、排查内容
1.企业近三年来完成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情况,是否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无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可填报其他工程业绩);
2.企业是否存在资质出借、挂靠行为;
3.企业是否按规定要求上报建筑业统计报表;
4.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从未开展实体经营活动。
三、核查方式及时间要求
1.企业自查:2022年1月30日前各企业完成自查,并将自查资料和报告报送到市建管处建筑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5593563
2.监督抽查:2022年2月10日至15日,市建管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予以通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1: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排查自查表
附件2:《近三年企业完成工程业绩汇总表》
安庆市建筑管理处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