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处关于开展2023年市区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9 浏览:1098
建管字〔2023〕52号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预拌混凝土企业、预制混凝土构件企业:
为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预拌混 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建质发〔2023〕236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市区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本级监管的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市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方面。重点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原材料管理、配合比设计及生产管理等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1。
(二)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方面。重点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执行混凝土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工程实体混凝土质量,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2。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和使用质量方面。重点检查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和预制构件生产质量等内容,以抽查现场工程实体、抽样检测预制构件和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3、4。
三、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1.企业自查(6月20日前):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对照附件1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要对照附件3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在建工程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对照附件2、附件4检查内容开展自查,本次自查作为2023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自查主要内容。在建工程建设单位、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应将自查情况和检查表格报送市建管处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墙散服务科。
2.监督检查(6月30日前):处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负责检查市本级监管范围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使用质量;墙散服务科负责市区预拌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质量检查。本次检查作为2023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查主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在建项目单位、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此次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专项检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严格落实责任。我处将在在建项目单位、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督促立行立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并将违法违规行为列入企业诚信记录。
附件:1.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查表
2.在建工程混凝土使用质量检查表
3.预制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查表
4.在建工程预制混凝土构件使用质量检查表
5.在建工程混凝土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
6.混凝土强度存在问题项目整改处理情况汇总表
安庆市建筑管理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