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7 浏览:3184
建管字〔2022〕3号
市区各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流行仍处高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2021年12月以来,陕西西安、河南郑州、浙江宁波和上海市等地相继发生新冠疫情。为扎实做好我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及扩散风险,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现场人员信息摸排和上报
一是落实全员动态排查。各项目要安排专人,每天对本项目从业人员进行摸排核实,微信扫描附件1二维码,填写《市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人员摸排表》(附件1)。
二是加强重点人员排查。微信扫描附件4二维码,对照《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列明的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名录,筛查本项目是否存在14天内往返疫情发生地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实行隔离措施,及时微信扫描附件2二维码,填报《15天内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摸排表》(附件2),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属地防疫部门。
三是做好“一人一档”信息更新。各项目要加强“一人一档”信息采集管理,及时增添新进人员信息采集和登记,完善个人档案,做到动态更新完善,留存备查。
二、强化施工现场和附属宿舍区管控措施
一是坚持新冠疫情防控“五有”要求。明确项目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储备适量防疫物资,加强与属地医疗卫生力量工作对接,设立现场临时隔离场所。
二是加强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封闭式管理。施工区、宿舍区(办公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出入口落实人员值守。
三是加强出入口人员管理。要求出入人员执行实名登记、安康码验证、体温监测、佩戴口罩等措施。
四是做好项目从业人员监测工作。做好项目从业人员每日体温、症状等健康监测,安排专人进行登记,督促异常人员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五是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活动。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尽量在空旷的室外场地或者分散进行。请各项目落实专人,每天对项目施工现场和附属宿舍区(办公区)落实以上疫情管控措施情况进行自查,填写《市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检(自)查表》(附件3),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我处将对各项目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开展人员摸排和现场自查工作,是否填报人员摸排表,是否填写现场自查表并留存,现场防控措施是否到位等。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将采取约谈、通报、暂停施工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或屡教不改的,我处将提请市住建局给予处理。
附件1:市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人员摸排表
附件3:市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检(自)查表
附件4: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安庆市建筑管理处
2022年1月6日